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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招聘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6:29     浏览量:751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和业务系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工作日内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事科(机关党委)报名。

4.提供材料:1.《陆良县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见附件)1份。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WPS文字输入、excel表格制作和写作能力(依据文字材料手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理论文章或新闻宣传稿)3项内容。每项内容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25%,25%,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办公能力最后得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面试比例,报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考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陆良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录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扣除社会保险月实发工资:试用期1800元,试用期后每月2000元。

(三)本公告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6082339

附件: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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