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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2:34     浏览量:590

因工作需要,中共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社会基层治理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4、苍南县户籍;

5、有乡镇工作经历,且熟悉基层治理相关业务工作的可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fw601@126.com。联系电话:0577—68881302。

3、报名材料:《》(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版)。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2、考试:本次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3、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附件:

中共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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