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推进妇幼保健院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资格审查、技能操作、体检、考察的方式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护理人员6人,康复治疗人员1人)。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本县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7.其他不适宜在医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所提供资料及要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
3.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院办公室。
4.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报名注意事项: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长时间关机或多次拨打不接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核查发现招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四)技能操作。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操作。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早上9:00前到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抽签进行技能操作。
(1)技能操作时间:2023年3月28日10:00
(2)技能操作科目:专业技能。
(3)技能操作分值:100分。
(3)技能操作地点: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二楼。
技能操作有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重新开展技能操作,以新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县妇幼保健院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建立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招聘(非编制)微信群。其相关信息在微信群通知,技能操作分数、名次在微信群公示。
经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招聘(非编制)微信群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660元,其他待遇按照《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保险参照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临聘人员缴纳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招聘人员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若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工作公告由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务川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