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太和化工园区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第一批批准设立的化工园区,为满足化工园区的迅速发展对综合管理人员的日益需求,加强专业监管力量,提升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观念较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太和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taihe.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至4月7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太和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2023年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化工园区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没有可以不传)、《诚信承诺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个人征信报告和无违法犯罪证明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中作弊的,以及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缴纳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0日20:00前登录太和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实务两部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实务为主观性试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太和开发区公众号、太和就业公众号、太和县政府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直接打印)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据实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实务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太和开发区公众号、太和就业公众号、太和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35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享受太和经开区管委会在职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工作实绩可适当上浮,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本公告由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625628 13705671956 18855840892
监督电话:0558-8217777
附件:报名表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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