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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5 16:36     浏览量:1382

惠市心医招〔2023〕2号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位于岭南名郡惠州市区的西子湖畔、飞鹅岭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有南湖院区、下埔院区、仲恺院区、科研教学基地及金山院区(在建)。2020年,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在“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百强榜”中名列第28位,其中有11个专科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医院前三十强。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的文件要求,现根据工作需要,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招聘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工作人员114名,特制定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工作人员114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我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本科生,为我院见习员工,薪酬待遇按我院见习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见习医务人员(非护理类)见习期为2年,其他见习人员的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医院考核后可聘为正式员工,实行聘用制。

2.博士经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后可转为我院事业编制员工。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其中:资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2月28日。

(三)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凡是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仍在委培单位服务期内或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不予报名。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招聘系统报名,请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下面网址http://14.29.77.66:8891/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4)。同时,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招聘系统附件处: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并上传);

2.个人简历;

3.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仅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在校成绩单原件(仅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序号B01-B09必须提供);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序号B01-B09必须提供);

9.在职工作证明(见附件3,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公章,岗位序号B07-B09必须提供);

10.其他材料(执业证、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止。

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完整招聘系统简历并且上传附件扫描件,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2.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应聘岗位”栏注明:序号+岗位,例如:A01神经内科医师。

3.请务必在招聘系统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邮箱、招聘系统。

4.每位应聘者只可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安排

(一)资格审查: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研究生学历岗位(即岗位序号A01-A46,下同)初筛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不足1:5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考试人选。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岗位进入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公布。博士研究生另行通知入围人选。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试用考核,第三阶段为面试。研究生学历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试用考核及面试,其中:博士研究生免试用考核,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进入考试的下一阶段。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用考核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试用考核并列。如有考生表示放弃下一阶段考核,由医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递补人选。

2.试用考核

考生须到报考岗位相关科室进行为期一周以内的科室试用考核。考生按照医院约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主管业务部门安排考生到报考岗位相关科室参加试用考核。免试用考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试用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科室试用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考核科室根据考生工作表现、专业水平测试情况对考生进行评分与评价。考核期间出现有效投诉、医疗纠纷、无故缺勤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者一律不予聘用。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3。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研究生学历岗位(岗位序号A01-A46)

考试总成绩=试用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试用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本科学历岗位(岗位序号B01—B16)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用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我们将把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我院官网“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目或招聘系统中,请留意查看。

(三)无特殊情况者,应聘者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五)应聘者如服从调配,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者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六)有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由医院党委研究讨论是否递补人选。

(七)经我院公示的拟聘用且未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岗位人员,必须于当年报名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届时请自行留意我院官网及科教部住培招生信息并及时报名。

(八)见习人员执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见习人员聘用管理规定》。见习期满后,如未通过医院考核不予招聘录用,须按期离院并自行择业。

(九)咨询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288163。

(十)监督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咨询电话:0752-2288136。

附件:

附件4:招聘系统报名操作指南.pptx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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