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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校内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2023-03-25 22:34     浏览量:948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口径,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现开展2023年上半年校内人员流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序号

用人部门

招聘

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计划数

岗位要求

1

教务处

工作人员

管理岗

1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国际交流处

外事专管员

管理岗

1

硕士及以上,英语专业优先,具有外事专管工作或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3

科技处

工作人员

其他专技岗

1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工作人员

管理岗

1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

城市运营管理学院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专技岗

1

硕士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教学经历优先。

6

人工智能应用学院

教学秘书

管理岗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人员

管理岗

1

硕士及以上,中共党员,有党务、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8

创新创业学院

工作人员

管理岗

1

硕士及以上,有创新创业领域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仅针对校内在岗教职工,应聘教职工应符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条件。专职辅导员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方可参加此次招聘。

2.应聘教职工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公开招聘岗位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人事处。应聘者若为专职辅导员,还需要学工部领导签字同意。

3.应聘教职工请于2023年3月24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及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人事处(奉贤校区图文楼三楼303室)。

三、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员校内招聘职位申请》。

2.人事处初审,用人单位对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必要时进行笔试。

3.分管校领导审核。

4.学校审批。

5. 公示。

6.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签发《调配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招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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