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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18:33     浏览量:48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朝阳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优化朝阳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加大年轻优秀人才吸纳力度,现面向2023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引贤计划”。本次招聘共有事业单位30家,招聘岗位51个。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其中非京籍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进京政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或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年龄要求。其中: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5.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不得有挂科记录。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4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s://ksbm.bjchy.gov.cn/),自行注册后进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类别分别从相应窗口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4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三)打印准考证

笔试拟于4月中下旬开展,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信息”栏目有关笔试工作的通知。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按笔试通知要求在考试前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考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s://ksbm.bjchy.gov.cn/)打印准考证。

(四)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本次事业单位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形式及内容可参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zsyd/)。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各招聘岗位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及时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查询。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八)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本次招聘面试范围的报考党校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本次招聘面试范围的报考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信息”栏目。

面试结果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栏目进行公布,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与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基本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公共基本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十)体检

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查询。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可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岗位。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应聘。

(四)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有关内容,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六)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61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 65099380 65090485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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