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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10:39     浏览量:1060


完整版公告(含岗位信息表、报名登记表)详细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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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根据岗位条件不同,考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5,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2个工作日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6至岗位18,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或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或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或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招聘联系电话为:0771-2636290。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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