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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选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0:43     浏览量:853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落实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实施的《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34条及38条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固始县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协助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从事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关心固始县政务服务工作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因违反治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主要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调查评估,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审批、现场办理、数据共享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途径

个人报名或有关组织推荐相结合。

(二)自愿申报

1、个人报名:携带《》(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固始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信访局4楼A01办公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2、组织推荐: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填写《》(附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固始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信访局4楼A01办公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地址:固始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信访局4楼A01办公室)

联系人:冯重阳

联系电话:0376-4676066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及时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云上固始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公示后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正式聘用并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

五、其他

(一)政务服务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无偿性质,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劳务报酬。

(二)聘期内,监督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将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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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始县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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