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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5:17     浏览量:1309

为增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4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就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
消防文员: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派驻单位专职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窗口服务、文秘等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二、招录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名,包括消防车驾驶员20名,灭火救援员、消防船艇驾驶员、潜水员、装备维护员、炊事员、宣传报道员等共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根据需要在全市各县(市、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内统一调配和调岗。
计划招录消防文员33人,包括文秘岗、档案岗、审计岗、摄影岗、法制岗、防火岗等。消防文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及单位分组择优选取,消防文员需服从调剂及调岗。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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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求:
(1)男性,身高为170厘米及以上(驾驶员岗位身高为160厘米及以上)。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需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报考驾驶员岗位需取得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为截至2023年3月1日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2005年3月31日出生)。
(4)报考灭火救援员、消防船艇驾驶员、潜水员、装备维护员、炊事员、宣传报道员岗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截至2023年3月1日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3月31日-2005年3月31日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初级相关职业技术等级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1998年3月31日后出生);取得灭火救援、无人机驾驶、舟艇驾驶、潜水、装备维修、电气维修、厨师、绳索救援技术、宣传报道中级相关职业技术等级人员及国家二级运动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6年3月31日后出生)。
(5)报考驾驶员、消防船艇驾驶员、潜水员、装备维护员及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第四、第五款规定情形的还需参加实操考核。
5.报考消防文员要求:
(1)具有本科(全日制)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为截至2023年3月1日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1日-2005年3月1日出生)。
(3)报考消防文员具体岗位需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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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录用人员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通过所有考核科目后以下人员经考核组研究可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消防救援人员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2.取得机动车A1驾驶证的人员。
3.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或省级以上相关竞赛名次的人员。
4.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或取得相应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并通过实操考核的人员。
5.取得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等相应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并通过实操考核的人员。
6.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报考消防文员通过所有考核科目后以下人员经考核组研究可优先录用。
1.有本人报考岗位相关领域中级以上证书的;
2.有本人报考岗位相关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成就的;
(三)不予录用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中途退出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8.报考驾驶员、灭火救援员、消防船艇驾驶员、潜水员、宣传报道员、炊事员、装备维护员等按照职业等级符合放宽年龄条件但未通过实操考核的。
9.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福利待遇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消防文员入职工资参照当地同等学历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确定。
政府专职消防员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对象可在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本人现场进行报名;地址为: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53号,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二楼招录办公室。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2份(见附件1);《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知情书》(见附件3)或《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录知情书》(见附件4)1份(现场报名时签名并摁手印)。
2.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高中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可查)1份。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可查)1份。
7.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8.其他与报名表填报内容相符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初审结束后,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将对通过初审的招录报名对象个人信息以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将以短信形式进行告知。
(三)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为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报名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作出可以测试的承诺,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无法完成相应测试的应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在测试过程中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自己过失等出现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2.心理测试:参考人员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笔试:劳动法律法规、基础常识、逻辑能力、行政要闻等相关知识。消防文员同时进行公文写作、电脑文档软件操作考核。
4.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标准》执行,未达及格标准的(百分制为60分),不予录用。
5.个人成绩:通过前期各项考核的,对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计分比例汇总个人考试成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消防文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分)*25%+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
6.体检:拟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体检;招录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用。
7.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审查标准》执行,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8.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通过前期各项考核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六、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及岗前实训。拟录用人员上岗前,由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期6个月(包括3个月的集中培训,3个月岗前实训),培训期(试用期)内发现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录用。
七、分配去向
根据单位需要定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全市各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内统一调配。消防文员原则上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及单位分配,同时须服从调剂。
八、注意事项
招录过程不组织任何培训,不通过任何中介进行代招,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全部通过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吕梁消防”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招录工作因特殊原因导致时间、地点、程序等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请予以理解配合,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九、招录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53号
联系人:招录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8220785
附件:
1.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报名表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知情书 
4.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录知情书
详情见附件:
附件一: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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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体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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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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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录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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