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2年,位于多湖中央商务区丹溪东路267号,占地面积177亩,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协作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医联体单位。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7.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jhrmyy.net/apply/index.action),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和用于接收考试信息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注册后登陆,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上传所需材料附件,应聘有意向的岗位。
3.报名所须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校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④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在2023年4月7日17:00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并通知报名考生。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5.资格复审
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13日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①由本人填写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业务考核、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60%、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下一环节。
业务考核时间:2023年4月13日;业务考核报到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4号楼5楼多功能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医院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及相关行业标准(含心理测试)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或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学位证书或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9138697(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