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方案》(长院党〔201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引才高层次人才9名,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系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在毛主席、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59年成立的长江工程大学。学校因水而生、依水而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以“长江”命名的大学,首任校长是被毛主席称为“长江王”、时任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前身)主任的林一山同志。学校地处武汉市,现有文化大道校区、长江新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600亩,设5个二级学院,开办专业40余个,有教职工450余人、在校生12000余人,是全国水利高职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湖北省首批“双高院校”建设单位。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3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享受省属事业单位编制;
(二)可享受免费提供过渡性公寓房一套(使用3年);
(三)提供基本安家费,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给予不少于十万的安家费(税前);
(四)对正在进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社会服务项目提供5-8万的经费支持。
具体待遇可根据工作业绩和成果实行“一人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rs.cjit.edu.cn/ZP。点击高层次人才模块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业绩支撑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说明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资格复审
学校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就相关待遇等协商沟通。
(五)考核
考核以试讲、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1)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基本功及教师基本素质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2)面试。时间60分钟以内。先进行自我介绍,后续回答每个考官的问题。
(3)分数组成。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总分100分,试讲占40%,面试占60%。按体育计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若成绩相同,则在考核环节组织加试,加试以回答1个专业题目方式进行,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4)对只有1人参加考核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1.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4.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2.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为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附件: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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