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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8:14     浏览量:781

根据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6名,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二)学历及能力要求

1.医师岗位

基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均需具有医师资格证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颁发的住培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2.技师、药师岗位

基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

3.护理、助产士岗位

基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以上所述“本科”均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

(三)英语要求:岗位要求“CET4”均表示大学英语成绩425分及以上(含雅思托福等同等英语水平),部分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含雅思托福等同等英语水平),合格成绩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英语不作要求。

(四)相关证书(证明)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2.住培合格证。报考医师岗位应聘人员须上传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规培证。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应聘人员,可对规培证不作要求。

3.护士资格证。应聘护理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届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护士资格证,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4.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五)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28岁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医师岗位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医师岗位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医师岗位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岁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招聘信息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0:00起至2023年4月6日24: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http://nhfy.vhzhaopin.com/,注册账号,完善个人简历并上传附件后点击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将我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开考比例确实不足3:1的岗位,经医院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医师岗位采取笔试、专科技能操作、临床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占比30%、专科技能操作占比20%、临床能力考核占比30%、面试占比20%。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专科技能操作、临床能力考核三项成绩加权排名为准。

(2)技师、药师及护理岗位采取笔试、专科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占比40%、专科技能操作占比30%、面试占比30%。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专科技能操作两项成绩加权排名为准。护理岗位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护理赛道)获团体一等奖、护理综合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及以上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者参加各阶段考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非事业编制员工管理及待遇参照本院事业编制员工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宜说明

(一)应聘者如被我院拟录用后又无故放弃,将被列入失信名单,一年内不能再参加我院各类招聘。

(二)本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双方意向,另行协商是否续聘事宜。

(三)未尽事宜以我院官方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4—8279405

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 0734—8279005

附件:

1.

2.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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