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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03-28 19:43     浏览量:950

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0年以来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二、引进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博士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本、硕、博专业相关。

三、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学位

需求人数

教学科研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1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博士

1

0802

工业控制工程

博士

1

0202

投资学

博士

1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博士

1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

1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博士

1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博士

1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博士

1

120201

会计学

博士

1

081505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博士

1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博士

1

081401

岩土工程

博士

1

四、引进政策

提供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配偶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工作,视情况实行调入、人事代理、聘用等。

其他待遇:(1)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3)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相关说明:

1.南昌“人才十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才基金不包括该政策补助,需自行申领(网站:https://www.ncrcw.com.cn/ngwc/,下载APP申请提交即可)。

2.科研团队引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相对就高执行。

3.服务期。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

4.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发放方式。“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20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根据考核分年度发放或给予预借购房;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

5.年薪制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来校面试考察人员住宿由学校安排,给予报销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费。

7.夫妻双方为博士,一方非按“人才引进”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发放”部分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学位津贴、内聘副教授待遇等按相应类别同等享受。

8.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学位津贴、年薪等引进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文件名以“姓名+学位+学校+专业+应聘学院”命名)等方式。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4.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791-88126554,13576138636

范老师0791-88126554,18702034104

Email:rsc@nit.edu.cn

学校主页:www.nit.edu.cn

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行政楼320办公室(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

六、考核

考核分面试、试讲,定期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我校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

2.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待遇

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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