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组织实施利川市林业局局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利川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利川市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稽查队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乡镇(开发区)林业站、林业局局属市直事业单位(城
区内单位除外)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选调职(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的;
4.与选调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或选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利川市林业局通过中国利川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利川市林业局人事股,0718—7264267
3.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领取地点:利川市林业局人事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测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林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资历条件及工作绩效加分。根据报考者学历、任职资格、近三年考核情况、个人及单位近三年受表彰、表扬情况等进行评分,总分20分(详见附件2)。
3.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由市林业局书面提交开考申请,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但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能聘用。
4.成绩查询。笔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资历条件工作绩效加分)在中国利川网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及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考察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同一选调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林业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选调考察结果,经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选调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取消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经市林业局书面报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同一选调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并公示。
四、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在选调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相关选调人员的资格。
五、防疫要求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调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利川市林业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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