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眼耳鼻喉科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眼耳鼻喉科技师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以上;
4.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服从医院管理及科室安排。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7日(正常工作日)。
四、报名地点
应聘人可直接采用电子版报名,发送至万安县人民医院邮箱(waxrmyy@126.com)或持相关证件到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796-5701346。
五、招聘方式
1.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项内容,每项考试总分均为100分。两项考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参加报名考试人员须达到1:2比例,医院方可组织开考。
六、考试时间
笔试:2023年4月11日9:00-10:00
面试:2023年4月11日10:30-12:00
七、考试地点
笔试:门诊大楼五楼小会议室;
面试:门诊大楼五楼小会议室。
八、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录用资格,依次由下一名填补空缺。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终止其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万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资格复审合格,给予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待遇
凡聘用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院人事考核小组考核合格,享受同级聘用制人员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县(区)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由万安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附:
万安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3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