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7名,详见《阿尔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不含)至2005年3月29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相关要求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盟内旗县市在编人员;
3.盟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至3月31日下午17:00。报名后,请应聘人员及时与所报岗位联系人确认(具体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3.报名时请将下列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邮箱详见《计划表》):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阿尔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且考生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5)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岗位聘用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资格初审工作按照“随报随审”原则,对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评估
评估工作由阿尔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生面试时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估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1:2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按照应聘人员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的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修订标准执行。根据兴禁毒委﹝2022﹞1号文件要求,将吸毒检测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必检内容。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的;
(2)应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应引进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引进人才,由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
5.所有引进人才均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阿尔山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本次引才工作全过程,因考生个人主观原因主动放弃引进资格(不包括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等客观原因不予引进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发布。
5.本公告由阿尔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82-2773806、7123360
监督举报电话:0482-2773807、7123360
阿尔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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