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才发展促进中心隶属于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等事务性工作。为满足阜阳市人才发展服务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现就2023年阜阳市人才发展促进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名。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需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理学、工学、经济学专业学历学位,同时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岗位表中的“28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含1994年3月29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含1992年3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阜阳市人才工作网(https://fyrc.gov.cn/)、阜阳先锋网(https://www.fyxfw.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17:30(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fysrcb 126.com)。
3.报名材料包括:①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附件1);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④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才工作网和阜阳先锋网公布,并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时,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权重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引进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资格初审后,专业测试形式将在阜阳市人才工作网和阜阳先锋网另行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法〔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般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才工作网、阜阳先锋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间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工资薪酬参照阜阳市直事业单位薪酬标准。
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或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5.本次人才引进专业测试、体检费用由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6.本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人才工作网、阜阳先锋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8-2266602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
阜阳市人才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