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养体育优秀后备人才,补充教练员队伍,根据《南通市体育系统教练员暂行管理办法》,报请市体育局同意,南通市儿体校现公开招聘聘用教练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岗位及人数
1. 乒乓球项目:2人;
2. 蹦床项目:1人;
3. 跳水项目:1人;
(二)岗位职责
负责相应项目的训练、竞赛工作和运动队常规管理工作,熟悉业余训练工作,掌握专业训练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一定的训练教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一定训练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 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岗位资格条件:
1. 省优秀运动队退役或体育院校该项目专业,并取得省级以上大赛成绩;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6日,09:00-11:30,14:30-16:30;南通市儿体校综合科。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联系人:顾夏菁
3. 如实填写并提交《南通市儿体校聘用教练员报名表》,同时提交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料,报名表填写内容与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一致。
4.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参加招聘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 《南通市儿体校聘用教练员报名表》一份;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教练员等级证书、能证明本人训练或带队经历的资料、参加省级(含)及以上专业竞赛成绩证书、无违规违纪或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表填写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4.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经通知领取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三)考试
1. 形式:采用面试形式。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内容:专项训练、运动队管理等。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
4.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各项目招聘岗位和人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为公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一)根据资格审核、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体育局网站(http://tyj.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由行政综合管理和训练管理购买服务中标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和《南通市体育系统教练员暂行管理办法》履行。
(四)聘用教练员按照《南通市体育系统教练员暂行管理办法》和市儿体校聘用教练员要求进行管理、考核等工作。
六、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市儿体校聘用教练员的工资规定标准发放工资。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局纪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并对相应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本公告由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负责解释。
联 系 电 话:0513-8506263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62628
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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