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等4家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
01 |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工程地质岗 | 2 |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木工程等 |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02 |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岩土工程岗 | 2 | 岩土工程、土木工程等 |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03 | 福建省厦门地质 工程勘察院 环境地质岗 | 1 | 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环境生态工程等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4 | 福建省地质工程 勘察院地灾科研岗 | 1 | 岩土工程、地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等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5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规划岗 | 1 |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城乡规划设计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s://www.fjdkj.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23年度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等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各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考核与体检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相关任职经历、廉洁自律等方面。
2.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如拟聘人员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八、联系方式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联系电话:0596-2676773;
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92号,联系电话:0592-5920786;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联系电话:0591-87380818;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福建地矿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91-87310464。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和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将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监察室:0591-87710100;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处:0591-87721435;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监察室:0596-2678677;
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监察室:0592-5982515;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监察室:0591-83709022;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监察室:0591-87339190。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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