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精神科医师(岗位代码:01)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精神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岁,2022年、2023年毕业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该岗位常年招聘)
(二)精神科医疗助理(岗位代码:02)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精神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该岗位常年招聘)
(三)临床医师(岗位代码:03)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医师资格证;愿意从事心血管介入、急诊医师、营养医师方向优先。(该岗位常年招聘)
(四)临床医疗助理(岗位代码:04)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该岗位常年招聘)
(五)皮肤科医师(岗位代码:05)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女性;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皮肤医学类、医学美容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六)口腔医师(岗位代码:06)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口腔医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岁,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七)护理(岗位代码:07)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2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因工作需要,本科学历招录不够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中择优报名招聘录用);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护理学;
7.身高:女性159CM及以上,男性168CM及以上;
8.其他条件: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护士资格证。跟班考核一个月。(该岗位常年招聘)
(八)病理医师/病理技师(岗位代码:08)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病理医学类、医学检验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病理专业或未注册,有病理诊断工作经历和病理学中级职称证者优先。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九)麻醉医师(岗位代码:09)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十)放射技师(岗位代码:10)
1.招聘人数:2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男性;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医学影像技术类;
7.其他条件:具有影像技士及以上职称,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资格证。
(十一)超声诊断医师(岗位代码:11)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医学影像类;
7.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十二)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岗位代码:12)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临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该岗位常年招聘)。
(十三)药师(岗位代码:13)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学位要求:硕士学位;
6.专业要求:西医药学类、中医药学类;
7.其他条件:仅面试,具有药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药师资格证。
(十四)药师(岗位代码:14)
1.招聘人数:2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6.专业要求:西医药学类、中医药学类;
7.其他条件:具有药师资格证,2022年、2023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药师资格证。
(十五)系统开发员(岗位代码:15)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6.专业要求: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与应用、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其他条件: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证、软件设计师资格证者及985、211毕业生优先,有JAVA/NET/PHP/Python/C语言等编辑能力且有相应专业证书或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十六)网络安全员(岗位代码:16)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4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男性;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类、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类。
(十七)汽车驾驶(岗位代码:17)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4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男;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5.学位要求:不限;
6.专业要求:不限;
7.其他条件:具有A2及以上驾驶资格,无重修驾驶证记录,无酒驾、醉驾记录;持有A1证年龄可适当放宽。
(十八)基建与水电管理(岗位代码:18)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4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不限;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6.专业要求: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与项目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造价类、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维修电工、电气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工等相关专业和取得电工证。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纸质版简历到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不按规定形式投递或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查:受理报名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当月月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力资源科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4.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招聘人数为“数名”的岗位,长期接受报名,直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3.毕业证、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学历认证报告;
6.资格证、执业证(应届生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生录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7.个人征信报告;
8.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
1.护理岗位
(1)受理报名后,医院护理部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力资源科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相应岗位跟班考核,食宿自理。
(2)跟班考核期为一个月,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各项综合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至少跟班两个科室进行考核,每周最多休息1天,科室根据《合同制人员带教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跟班考核期结束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考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录用环节。
2.非护理岗位
(1)笔试:本轮考核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考核。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招聘人数固定的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不固定的岗位,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总成绩计算
护理岗:考生考试总成绩=跟班考核(100分)*30%+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100分)*30%。
非护理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100分)*50%。
五、录用程序
(一)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由人力资源科另行通知。
(三)到岗考核及录用
体检合格后,非护理岗进行1个月跟班考核,跟班考核合格后,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护理岗直接进入试用期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工作业绩、个人能力、业务素质、思想品德、出勤情况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自主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自主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经科室及医院考核优秀者,可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按程序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其他福利待遇:科室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食堂餐补、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年度健康体检等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七、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
(一)所有招聘岗位需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及其他具体事宜由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方式:0873-7613048、13988059278(胡老师)。
通讯地址: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科)。
附件: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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