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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1:21     浏览量:106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为省图书馆、省陇剧院、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艺术档案馆等5家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名。(详见《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招聘(详见《岗位列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98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2023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加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00至4月5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招聘期间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30至4月6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4月5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5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5月7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于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6月上旬,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ansu.gov.cn/)公布,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论证报告一份。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⑤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证明需要注明专业名称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或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等;⑦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本人人事管理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显示为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面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加试面试,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初次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4.本公告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监督、咨询电话:

甘肃省图书馆:0931-8275745

甘肃省陇剧院:0931-8463054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院:0931-8241879

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3919881968

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15109387890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0931-8856770、8826058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

1.(点击下载)

2.(点击下载)

3.(点击下载)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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