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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机关关于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5:43     浏览量:901

根据《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渭南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94名,共设六个工作考点,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考点招聘50名,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工作考点招聘100名,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工作考点招聘25名,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工作考点招聘37名,大荔县公安局工作考点招聘22名,澄城县公安局工作考点招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渭南市公安机关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管理;

4.政治坚定,思想纯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公安民警、因工死亡辅警的配偶及子女年龄可适当放宽,部分岗位以报考职位中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纹身,无特殊痕迹,符合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因工死亡辅警和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3.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4.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驾驶特种车辆、警犬训导技术、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体育运动等特长或特殊技能者;

6.有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设置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递补、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渭南警讯”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渭南警讯”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工整填写《2023年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在报考岗位的工作考点现场提交审查;

2.所需材料: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除外)各一份、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驾驶证、退伍证及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5张。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项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留存保管,不论是否聘用不予以退还;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8日(8:30-12:00,14:00-18:00);

5.报名地点。

①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考点报考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岗位(岗位01-岗位02)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22号交警支队403办公室,咨询电话:0913-2362226。

②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工作考点报考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辅警岗位(岗位03-岗位04)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渭白路临渭分局巡特警大队,咨询电话:0913-2139013。

③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工作考点报考渭南市公安局渭北分局辅警岗位(岗位05-岗位09)

地点:渭南市经开区建业路3号(原渭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一楼,咨询电话:0913-2898007。

④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工作考点报考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辅警岗位(岗位10-岗位12)

地点: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综合楼三楼,咨询电话:0913-4713103。

⑤大荔县公安局工作考点报考大荔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岗位13-岗位15)

地点:大荔县公安局报告大厅南门,咨询电话:0913-3253323。

⑥澄城县公安局工作考点报考澄城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岗位16-岗位18)

地点:澄城县万泉街南段华元建材家居物流中心对面澄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咨询电话:0913-6868557。

(三)笔试

1.准考证领取公告及笔试公告将由报考岗位工作考点发布;

2.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准考证将应用于整个招聘环节,请考生妥善保管;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地点时间,将由报考岗位工作考点发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要求执行。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时间,将由报考岗位工作考点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面试以简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及地点时间,将由报考岗位工作考点发布(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工作考点公布的综合成绩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一次为限,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工作考点组织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面试结束后未入围人员中按照各工作考点公布的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人员,并进行体检、政治审查,递补以一次为限。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各工作考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按照本公告第四条之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招聘人员管理、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

按照部、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合同期限

本次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在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

2.领取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

4.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0913-2126657及各工作考点咨询电话(详见公告第三条中“报名与资格审查”)进行咨询,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发布途径为“渭南警讯”微信公众号及各工作考点的公安自媒体,请参与报名的人员务必关注。因自身原因未读取到相关公告信息,未参加相应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渭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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