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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I期临床研究中心药剂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3-31 16:33     浏览量:907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35年,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西医医院,是中山大学医科的发源地。百年传承,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因工作需要,我院I期临床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剂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药剂岗位。

岗位代码:C23-36

岗位职责: 临床试验药品的管理,受试者样本处理,临床试验项目管理。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有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经历,接受过GCP等法规及临床试验技术培训并获得GCP培训证书者。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具有耐心、细心的品质。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凡应聘我院岗位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应聘人员情况表》(请点击下载);

2、个人简历;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按本科、硕士、博士顺序排列,应届毕业生附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各类资格、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按应聘表中所列顺序排列);

请将上述应聘材料电子版通过在线PDF编辑转换器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按“岗位代码+I期临床研究中心药剂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zseyhr@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岗位代码+应聘I期临床研究中心药剂岗位”。不接收纸质简历投递,未按要求提交应聘简历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长期招聘,额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三)用人科室初试

(四)面试

(五)体检及考察

(六)人力资源部审批

(七)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年假。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510120)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38736

E-MAIL:zseyhr@163.com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应聘人员情况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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