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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2021年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

发布时间:2021-10-19 11:55     浏览量:1110

一、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 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31.30万㎡,设有19个二级学院,61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958人。建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学科、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省级平台25个。

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12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黄河英才”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21人,山东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2个,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3人。聘请7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党委、行政正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教育大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成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计划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按照“青优计划”引进的博士,条件详见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附件2);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年龄要求

1.优秀博士: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5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青优计划”博士: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三)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外籍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滨州学院网站(http://www.bzu.edu.cn)和其他媒体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一并发至bzu_hr@163.com。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1176

电子邮箱:bzu_hr@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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