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枣阳市人社局”)、枣阳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枣阳市卫健局”)组织面试考核签约高层次人才。现将面试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目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现场面试考核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人员。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本市在编在岗人员不能参加报名应聘。
二、拟面试考核单位、岗位、专业
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办法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建招聘小组,委托枣阳人事考试院,在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局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岗位条件要求,现场公开面试考核。对招聘岗位有竞争的,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不突破岗位总数条件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1、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以面试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不形成岗位竞争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8日8:00-12:00
地点:枣阳民主路23号(枣阳市公安局对面,枣阳人事考试院七楼)
3、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于3月31日上午8:00至4月6日下午5:00到招聘单位(枣阳市中兴大道183号,市一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宋军俊,联系电话:13871741669)进行现场报名,初审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4、招聘单位在市卫健局和市人社局监督下,根据公告的岗位专业需求,结合考生报考岗位及专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1:1.5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1:1,不得突破公告招聘计划数)。
5、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准考证到现场面试。
6、考生面试合格后上交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人事档案(或开具调档函)及两张登记照片,并参加体检和考察。(对2023年毕业和住培人员暂未取得结业证合格证的,采取先签约待证件取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方式)。
四、聘用和管理
1、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将拟聘用人员汇总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公开面试合格的人员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2023年不能按期毕业和住培人员不能按期取得结业合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达到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联系人:市人社局 陈广正 15997220879
市卫健局 张浩洋 15926895928
附件: 《2023年卫健系统部分单位以面试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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