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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22:58     浏览量:104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主管的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妇幼保健院为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自然资源储备中心为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为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空间规划和信息事务中心为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主管的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得以大专学历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 - 4月13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4月11日9:00 - 4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 - 4月13日20:00

(二)报名网址

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dingcheng.gov.cn )

(三)报名程序

1.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3年鼎城区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填表->上传标准证件照->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后缴费(每人50元)->打印《报名表》->报名完成。

2.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外,无需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大小为4-20K;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2.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后,须打印出本人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方为报名成功,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妥善保管,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3.2023年4月14日10: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当日11:00前与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电话:0736-7382270)。当日12: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陆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审查的,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2.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开考岗位

招聘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1.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20日9:00 - 4月21日24: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登录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 - 11:0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4月24日12: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5: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当日17:00前公布查分结果。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个入围资格复审的名额,如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023年4月24日17: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附楼)三楼会议室。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相关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日。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区人社局批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2023年4月26日17: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其成绩为不合格。

七、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报考人员体检项目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及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员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必须至少服务满5年。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736-7384915(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7381272(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36-7387768(鼎城区妇幼保健院)

0736-7821019(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报名咨询电话:

0736-7382270(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

0736-7376036(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2.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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