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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31 23:07     浏览量:735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面向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2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长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说明:

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04月0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专业符合《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http://changshasfj.pzhl.net)。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作为附件。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04月06日(周四)9:00-04月10日(周一)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04月06日(周四)9:00-04月11日(周二)12:00。请考生在此时间段内在报名网站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初审状态,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04月20日(周四)9:00-04月22日(周六)9:0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行政辅助岗2、法律辅助岗位2、综合管理岗2三个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分别调剂到行政辅助岗1、法律辅助岗位1、综合管理岗1。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04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一科,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23年04月25日(周二)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changshasfj.pzhl.net)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04月27日(周四)(14:00-17:00)到长沙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710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04月28日(周五)(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司法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及相关手续办理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在长沙市司法局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540985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647436833

2.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司法局政治部:0731-85409853

长沙市司法局机关纪委:0731-85409851

长沙市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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