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人才办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4.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人才办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
专业 | 职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经验 | 用工 形式 |
无 | 副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 40周岁及以下 | 中共 党员 | 有1年以上高校人才人事工作经验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备注:年龄计算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合德楼307室。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1名人才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1名人才办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2)原件(登记表需贴上1寸彩色照片1张,手写签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验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时当场审查。
2.资格审查结果:现场通知应聘者。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不明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3134653。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