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0名城管城市应急管理队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管城市应急管理队员共10名,均为外勤人员,适合男性报考。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3.招聘对象须具有南漳县域内户籍,或为南漳县生源,即,户口原在南漳县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从本县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4.招聘对象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3.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校生;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招聘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手续,签订用工合同。每月待遇按2300元发放,五险按规定缴纳。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电子备案表、征信证明到现场报名(地点:县城管执法局一楼办公室,联系人:郑严红,联系电话:0710-5238335)。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统一的报名表。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县城管局和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应考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到县城管执法局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安排。此次城管城市应急管理队员以面试招聘的形式进行,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以及应急处突应变能力,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体检政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标准及体检费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五)社会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南漳新闻网以及县城管执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违法违纪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