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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1 16:37     浏览量:1653

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招聘15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编人员工资薪酬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邮件)报名。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邮件)报名的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gsqwszx@163.com(注:所有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为PDF并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面试当天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7)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19日(现场报名须在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

4、现场报名地点: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交通分局四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20至25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以短信形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按招聘岗位分学科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时间为90分钟。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入围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后现场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后现场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等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微信公众号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新招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2002696;联系人:罗小姐、郑先生

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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