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创办于2008年,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学校位于现代苏州的核心区域,坐落在国家5A级景区金鸡湖畔,现有玲珑街、槟榔路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达86845平方米。学校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与鲜明的教育特色,教学质量一流,办学成绩斐然,在苏州市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
学校现有在校生近8000名、专任教师486名,每年均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骨干教师及应届毕业生加盟。学校依托苏州市四有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星之源”四有好教师团队,实现了教师和学生的双培养、双发展,辐射、带动全校、区域团队共进成长。建校15年来,学校培养了大批优秀骨干教师,其中大市学科带头人近四十人,获得省级以上基本功、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近三十人,二十多位中层干部从星湾学校走上区内其他学校校级领导岗位。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就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
二、 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事业待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1. 学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除外可适当放宽条件)。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骨干教师。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根据《园区教育系统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引进人才操作办法》,通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专场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身份引进,也可通过其他场次招聘以企业化管理人员身份聘用。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
①国家级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①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③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
备注:
1.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 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 应聘方法:
1.微信扫描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
2. 发送简历至学校招聘邮箱:xwxxzhaopin@163.com。
3. 相关纸质材料(含《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并邮寄到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学段、学科(材料保密,恕不退还)。
通过初步遴选的老师,学校将尽快组织校内考核,因人手有限,恕不一一回复。
五、 联系方式
【小学部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玲珑街8号
联系电话:0512-67887463 华老师
【中学部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槟榔路159号
联系电话:0512-67887786 孙老师、0512-67233176 任老师
六、 纪律监督
2023年我校教师招聘工作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