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服务奉献意识、保密纪律意识较强;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经济普查统计调查员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2 | 计算机类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经济普查统计调查员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3 | 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贸易类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3年4月15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及毕业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115062284@qq.com。
2.根据岗位要求,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3-2861318,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2层。
四、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不低于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33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简历筛选→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用工。
3.拟聘用人员应体检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宁德市统计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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