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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21:36     浏览量:620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6人,其中勤务辅警12名,文职辅警4名。具体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④具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⑤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有户籍要求的职位,应聘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2、不得报名的情形

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③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④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3、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nzj.gov.cn)、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17:00止(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芷江县公安局局510室。

2、报名和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征信报告;

⑥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②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有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学校开具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如被聘用,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以卷面时间为准。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应聘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面试:面试对象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如出现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含吸毒检测),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招聘计划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考察不合格和考察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职位,按应聘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nzj.gov.cn)、芷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过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辅警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待遇。按规定配发服装。

五、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经笔试、面试后,体能测评达标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

3、本次招聘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745-6836122(仅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45-6821697)

附件1:

附件2: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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