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热诚欢迎有志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人才前来我校工作。
一、引进人才类型
(一)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与学校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且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教授
教授(或同层次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与学校开设专业相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殊急需专业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体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院党发[2019]26号)文件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
1.发放安家费4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理、工科50万)。
3.月津贴补贴:完成校内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月津贴补助1000元。
4.每月发放2000元租房补贴(发放期为两年)。
5.拥有中级职称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高聘待遇期限不超过5年。
(二)教授
1.发放安家费8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40万元。
3.月津贴补贴:完成校内规定的教科研工作量,月津贴补助1200元。
4.每月发放2000元租房补贴(发放期为两年)。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自入校年度起,按照3:3:4比例于聘期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三次发放。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的安家费。
注:以上所有待遇均为税前。
四、招聘程序
个人报名,学校组织考察考核,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稿以及《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zzlyrcz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个人简历中要详细写明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并在附件内附上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有关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而报名,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未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13005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