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专业特长、特殊技能者(适合岗位)优先;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
8.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扬子江北路226号303办公室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4日9:00—4月10日16:00(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70415812。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附件2)。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岗位的笔试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两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见附件3。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各小项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
(四)面试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1)按体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2)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执行。
(七)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人才市场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人员薪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85113。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70415812
附件: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社会治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