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师补充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的有序开展,经通辽市教育局、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市编办批准,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实施。
三、招聘计划、对象
奈曼旗本次公开招聘26名列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简称《招聘岗位表》,下同)。
招聘对象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院校(校本部)的师范类专业2023届(含择业期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学历应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院校(校本部)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
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7.所聘学科教师均为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东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8日9:00至12: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其他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院校(校本部)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到此处报名)。
2.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2:00,邮箱地址nmjtjrsg@126.com(请将高考成绩单和大学学业水平成绩单扫描件同时上传)。
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报名同步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考成绩单和大学学业水平成绩单,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与取得的证件等进行综合审核。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校园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含3:1)。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每组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非用人单位评委人数应不低于二分之一。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面试后,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以及学业成绩、在校政治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决定取舍。
2.体检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报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选岗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聘用岗位。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在校园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令)处理。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资格审查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资格审查应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校园招聘在资格审查、面试、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二)本年度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中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本方案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2.
奈曼旗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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