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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23:40     浏览量:654

为进一步充实扎兰屯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提升教育队伍人才层次,满足扎兰屯市教育事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为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和扎兰屯市职业高中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通过在部分本科一批次师范类院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开展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开展扎兰屯市职业高中招聘)网站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方式进行;线下采取“走出去”方式,通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3届毕业生教育行业专场招聘会暨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就业洽谈会、深入自治区内外相关院校等方式进行。计划招聘教师21人。其中: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招聘16人,含物理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语文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扎兰屯市职业高中招聘5人,含建筑工程与施工专业2名、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教师1名、幼儿保育专业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二、相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应聘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的须为本科一批次师范类院校或省(自治区)属重点师范类大学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度、2022年度本科一批次师范类院校或省(自治区)属重点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聘扎兰屯市职业高中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具有本次《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10.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统一招生的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网络报名开始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证明开具日期应为网络报名开始日之后)。

(4)暂未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凡被聘用者,需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五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服务期内不得调动等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扎兰屯发布、扎兰屯教育在线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公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2023届毕业生教育行业专场招聘会。

时间:4月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区球类馆)。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 4月3日—4月30日

报名邮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zltjyj1z@163.com

扎兰屯市职业高中:zltjyjzg@163.com

采取网络报名的申报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及其他需提供资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其中《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电话告知报考单位联系人(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杨洪良,手机:15947202961;扎兰屯市职业高中:谢提友,手机:13488505157)。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也可以通过《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准备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等与岗位设置条件相关的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现场报名人员请提前准备并在报名时携带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名表》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将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1.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2.本次校园招聘,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3.考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4.专业测试总成绩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5.专业测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前议定。

6.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7.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体检要求。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6.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7.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8.本次校园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应聘人员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个人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通知、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五)本公告由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321630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1969

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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