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沙县区委组织部 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沙县区2023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沙人社〔2022〕7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2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http://zyy.fjsxhospital.com/index.html)、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我区机关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不可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一、二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9.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3年4月6日8:00至4月15日17: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或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fujian.gov.cn/)→特色服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入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4月15日下午17:30关闭。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连续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平台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两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17日下午17:3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总医院负责。
(二)资格复审
区总医院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确认、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复审主要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进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形式。内容为医学类相关知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暨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出现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考试总成绩计算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总医院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区总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体检表、协审意见(2023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一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学历、学位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区总医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对象属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七)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以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区总医院党委研究并区卫生健康局后综合考虑面试等情况,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决定是否递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网站和报名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598-5822183)。
(四)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伪造报名信息、恶意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沙县区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583408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负责解释。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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