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经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郴州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通过以下官方媒体公布:郴州党建网(http://www.czdjw.org.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红星郴州”“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如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7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原则上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参考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6.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6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已纳入郴州市(含县市区)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采取用人单位“面谈面签,随到随招”方式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采取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register.czrcjt.cn)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4月6日上午10:00至4月28日下午17:30。
3.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料:①《2023年郴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④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扫描。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3)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必须于报名前取得。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
(5)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在指定官方媒体另行公告。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在指定官方媒体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方媒体另行公告。
2.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3.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直接考核、结构化面试、试教、实操;具体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4.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评分幅度。所有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未参加考核及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专家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研究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定。
(七)公示
经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确定。
四、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对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五、咨询方式
人才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郴州市委组织部:0735-2871573、0735-2871466
2.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3.招聘岗位条件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考核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引进纪律,诚信参与招聘引进考核,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考核后,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核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附件: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