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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4-04 15:38     浏览量:1394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以下简称长春分院)是中国科学院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络和协调中国科学院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研究所工作。因工作需要,长春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组织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党群工作处业务助理1名,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四) 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

四、应聘基本资格

(一)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

(二) 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 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应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并将能证明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与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职员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及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件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发至nndong@ms.ccb.ac.cn(邮件题目:长春分院工作人员应聘+姓名)。

(二) 资格审查

长春分院组织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参加招聘考核,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 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主要考核应聘者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能力。

2. 面试

应聘者需准备PPT报告,进行个人自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教育工作经历、能力业绩、对应聘岗位的设想等,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并回答考核委员会提问。

(四) 确定拟聘人员

长春分院分党组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五) 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 正式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长春分院院长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时间安排

(一) 应聘者须将《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应聘岗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

(二) 招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参加招聘考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 三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证明(必含基本项、乙肝五项及胸透结果);

2. 各学习经历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

3. 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其它获奖资历证书等。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复印件留存。

(二) 招聘考核后,于七天内向拟聘人员发布录用通知。

八、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入国家事业编制,待遇按中国科学院及长春分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520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组织人事处,邮编130028

联 系 人:董妮娜

联系电话:0431-85393962

电子邮件:nndong@ms.ccb.ac.cn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4月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应聘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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