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的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师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所学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科技哲学、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等。
(三)年龄原则上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取得的科研业绩成果应接近或达到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科研业绩要求一般应接近或达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评聘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标准。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或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标志性业绩成果。代表作能够充分反映作者在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能够体现作者的学术判断力、洞察力、思考力和论证力以及未来从事学术研究的潜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随时登录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s://careers.jlu.edu.cn),搜索在招岗位并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报名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招聘程序,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考察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发展潜力、身体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察。本年度计划开展两次考核工作,拟定4月下旬、9月下旬各一次,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考核方式等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后另做通知。
(四)公示
通过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薪酬、福利待遇
根据吉林大学薪酬体系执行,享受吉林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招聘纪律和回避要求
(一)凡与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它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高校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回避的各项要求。凡与考生存在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须主动向单位报告,并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1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51043
邮箱:102399380@qq.com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