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昌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平昌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调5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具体职位及要求等详见《平昌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平昌县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平昌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年龄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服务期计算等时间截至2023年4月11日;
3.具备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
2.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实行现场集中报名。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二楼公务员股。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若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
4.报名资料:①《平昌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粘贴两寸标准证件照;②两寸标准证件照;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工依据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经历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资料的,取消考调资格。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时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人数低于考调计划数1:3的岗位,按不少于考调计划数1:2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取消考调计划。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pc.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考察
考察由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对象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单位。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的,须向考察组书面说明情况。
(七)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相关手续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转任)人员。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相关公告均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该网站了解最新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调事宜的解释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咨询电话:0827-6229937(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
0827-6229822(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