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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市政园林所关于公开招聘园林养护工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7:37     浏览量:514

根据工作需要,武胜县市政园林所(以下简称“园林所”)拟公开招聘园林养护工人30名,主要从事园林养护、园林建设、园林垃圾清运、吸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园林养护工人3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园林绿化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55周岁及以下(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油锯、剪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等机械设备,熟悉园林修剪和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且可优先聘用为园林技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武胜县市政园林所1楼门卫室(弘武大道粮贸宾馆旁,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大楼),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826-8982608

3.报名要求:需本人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对应聘人员采取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园林养护及建设知识、机械操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参聘人员自行参加,费用由参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试用期满且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与本单位协议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者续用。

四、相关待遇

(一)基本工资: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考核前普工综合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技工综合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二)社会保险: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部分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说明等事项,由园林所电话通知。请在现场报名时留下常用联系方式,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六、本公告由园林所负责解释。

武胜县市政园林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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