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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8:05     浏览量:682

一、学校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原威海广播电视大学、威海教育学院和威海市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学校坐落于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美丽滨城威海,总占地3048亩,其中水域面积50万平方米,是国内唯一拥有海的学校。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 财政部公布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威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对内放开搞活,对外开放办学;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威海行业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获得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牢固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动摇,办学治校综合改革的经验等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等栏目专题报道,产生了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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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齐鲁首席技师或省外相当层次及以上高技能人才6人(详见附件1)。学校将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适当增减计划。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其他人员报名时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试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学校将不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报名材料上传为一个PDF文件。邮箱地址zzrsc@wh.shandong.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

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在考试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双方约定面试时间事宜。

(三)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的岗位,评议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方式的岗位,按评议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专家评议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面试总成绩设置70分的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被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的博士高层次人员根据《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5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三年。

(二)聘用人才享受相应安家费待遇。

六、其他

1.本公告以威海职业学院解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联系人:袁老师、殷老师,联系电话:0631-5700269。

威海职业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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