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日照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招录计划
招录勤务警务辅助人员21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条件要求见《日照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校未毕业学生、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不得报考。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具体见附件1。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日制最高及历次在职学历)、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n.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分行出具),自行下载并填写《日照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招录条件、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现场收取。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专业技能考试(仅宣传助理职位)和面试。
1、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评项目:800/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800/1000米跑”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根据招录职位,计划招录5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录5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宣传助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试人选,“800/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依据“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和人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日照警务网(http://gaj.rizhao.gov.cn/)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
宣传助理职位通过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新闻稿件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招录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和人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宣传助理职位根据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它招录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如入围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800/1000米跑”成绩确定人选;“800/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照“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人选。
参加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员名单在日照警务网(http://gaj.rizhao.gov.cn/)网站公布。
(三)政治考核、体检、毒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报考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招录计划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
(四)公示录用
经体能测评、专业技能考试(仅宣传助理职位)、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日照警务网(http://gaj.rizhao.gov.cn/)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有异议,且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常态勤务模式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为2650-4600元/月(具体待遇区间以用人单位实际为准),并动态调整。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发放服装。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专业技能考试(仅宣传助理职位)、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日照警务网(http://gaj.rizhao.gov.cn/)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名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防止上当受骗。
录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日照市公安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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