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人才储备,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区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志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自愿到屯溪工作;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身体健康;无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2.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1.网络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7日,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度黄山市屯溪区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4月1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1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前一天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其中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3.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确认报考人员与岗位比例数达不到3:1的,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二)有关事项。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一)人员确定。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二)有关事项。体检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考察由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屯发〔2022〕1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景区游览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有关政策
本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考生费用,同时,分地区定额包干报销考生的交通费,其中安徽省内300元,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500元,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800元,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1000元,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1500元,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500元,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1500元,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00元。考生在专业测试结束后,提交有效交通凭证(包括飞机票、火车票等)报销。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2596311、0559-2596137。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560(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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