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的国家队,始终坚持“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的宗旨以及公益性和专业性两个基本特点,紧紧围绕疾病防控、卫生应急、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四位一体”的核心职能,在促进国民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服务国家外交战略等方面履职尽责,在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防疫、重要活动卫生保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中心成功应对了新冠、甲型H1N1流感及H7N9禽流感等疫情,并将埃博拉、寨卡、中东呼吸综合征、黄热病等重大传染病拒之国门外,高效完成了疫情处置任务。
中心人才高端、专家密集,坚持专业引领。目前拥有15个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1个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4个WHO区域参比实验室和6个WHO合作中心。2014年成立研究生院,目前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授予点,以及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 身心健康,具备与拟聘(任)用职(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管理经验者优先。
4. 年龄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处级(五级、六级)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 正式聘用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无人事(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传染病预测模型带头人
(1)在传染病监测及预测预警模型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标志性的科研成果或已建立了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及学术理论。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练掌握传染病监测及预测预警分析方法,并能熟练应用医学现场研究中的统计理论与方法,具备扎实的科学研究背景及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经验。
(3)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课题的经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学科交叉能力,能够引领所在领域发展趋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带领科研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
2.传染病防控带头人
(1)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突出的学术成绩,在传染病监测与防控、流行病学、寄生虫病学、公共卫生实践等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所从事科研领域的拔尖人才。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策略的实战经验;具备现场调查设计、组织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完成调查报告的经历;具有创新思维和领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安排和协调工作任务。
(3)具备组织申请并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能力;能准确把握国际前沿发展态势,可带领团队独立开展工作;能够适应高强度、高压力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环境;能适应临时或中长期国内外现场调查与研究工作。
3.学生营养管理带头人
(1)熟悉宏观政策和疾控体系改革,具有基层疾控工作经历或十年以上医疗卫生体系工作经历,具备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岗或行政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在学生营养健康、营养与健康经济发展等研究领域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在学科前沿领域建立了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并取得较突出学术成绩。具有创新探索精神、团队协作及合作共事的优良作风,能够带领科研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
三、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外地户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北京市户籍。
3.福利待遇:根据岗位级别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待遇等。
4.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平台与资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17:00。
2. 报名方法: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申报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均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联系电话”命名,邮箱:renshi@chinacdc.cn。材料应包括:
(1)电子版及签字确认后扫描件;
(2)身份证(需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首页需加盖公章;
(4)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进站、出站相关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本人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
(7)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发表论文、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等)。
3.资格审查:依据申报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后,中心将以一定形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未通过者将不再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综合考核
根据申报人员情况,中心将以一定形式开展综合评估,依据事业发展需要择优录取,确定拟用人选,无合适人选可放弃招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并到所在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经中心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 应聘者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4. 面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 公布的邮箱仅供应聘人员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使用,不解答问题。
6. 我单位长期面向全国引进中心相关工作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将分期遴选推动,本期招聘简历投递截止日期4月15日,欢迎优秀人才加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
电话:010-58900353、010-58900310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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