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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3:24     浏览量:72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黎明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岗位1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2020、2021、2022年曾参加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等环节但本人提出放弃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2.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不限。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可登录泉州人社局官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8.新进教师需坐班三年,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9.每名报考人员仅限定报考一个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8:30至2023年4月19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黎明职业大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致电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申诉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8:30―11:40,15:00―17:30)。联系电话:0595-22902302。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3年5月1日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还须提供由具备翻译服务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论文(封面、摘要、目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翻译扫描件;(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考试。具体详见黎明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lmu.edu.cn/)上的考试安排公告。

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黎明职业大学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为:实践技能操作+试讲。实践技能操作在试讲环节之前进行,内容为各教师岗位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专业知识。试讲教材选用全国高职高专统编教材,由学校指定并提供。试讲内容在试讲前1小时通过当场随机抽取试讲章节(同一岗位,抽选同一章节)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在试讲前用1小时的时间当场备课、写教案、并使用PPT制作课件,试讲时间为12分钟,须采用PPT演示,辅以板书进行授课。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设置成绩合格线,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出现同分,一并进入试讲环节。

2.在进入试讲环节前,将组织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纳入成绩计算,作为参考依据。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考试安排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lmu.edu.cn/)上另行公告。

(二)考试时间、地点

招聘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进行公告。

(三)考试成绩

各考试环节均采取100分制记分,其中试讲成绩构成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分数取简单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成绩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黎明职业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逾期未申请复检视为放弃。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黎明职业大学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黎明职业大学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黎明职业大学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校人事处:0595-22902302。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00162,22112393。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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