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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4:43     浏览量:1401

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充实和优化管理队伍,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成长成才,学校拟在全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拔计划

优秀本科毕业生7名,其中女生3名,男生4名。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校学生会、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学社联部长,校、学院团组织副书记(学生)或各部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学生党支部副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六)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具有入伍参军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八)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

(九)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提供所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二)资格初选及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上签署学院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4月13日下午5:30前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报名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学院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并负责到教务处审核盖章)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公示

4月14日,选聘工作小组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及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校园网及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水平、写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分性别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表达沟通等综合职业素质与能力,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分性别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到应聘人员所在学院听取意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选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和人事处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4年,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工资待遇按照编内同类人员待遇(公积金、职业年金除外)的80%发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学工处)、邱波蔚(人事处)

电话:0738- 8372908(学工处)、0738-8372901(人事处)

咨询地点:阳光公寓食堂413室(学工处)、明德楼315室(人事处)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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